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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10兆元資金回台 專業機構海外投資 開放銀行在地服務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4.07.22 00:00
為了吸引10兆元流出資金回台,金管會積極推動「金融進口替代方案」,今(22)日宣布,專業機構投資人之海外投資,開放銀行在地服務,初步估計有10家銀行申請,每家分行將創造新台幣8000萬元到1.5億元營收。

金管會將發布「銀行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資訊及諮詢服務應注意事項」,開放本國銀行及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均得向金管會申請核准後,提供專業機構投資人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含境外結構型商品)之資訊及諮詢服務。

金管會表示,國內壽險公司等專業機構投資人基於國外投資及避險需求,已於國外金融機構開立結算交割帳戶,且多採取直接與國外金融機構交易之模式,考量我國境內銀行具有在地服務優勢,可協助這些專業機構投資人瞭解國外金融商品,避免語言及時差的障礙,因此,金管會聽取業者實務需求後,訂定本注意事項,使銀行得以協助客戶與國外金融機構間,就各階段交易程序傳遞相關資訊並提供諮詢,提升金融交易服務品質。

金管會表示,過去國際性銀行為提供我國專業機構投資人服務,均將服務人員配置於香港、新加坡等地,造成部分國人的資產卻在海外由臺灣人服務之現象。

金管會強調,透過本次業務之開放,有利外國銀行將配置於海外之前台業務人員及資源移回在臺分行就近提供服務,亦可強化外銀對在臺分行之經營。

金管會表示,還可以增加國內就業與稅收。本注意事項明定銀行應配置適任業務人員至少3人,並應要求國外金融機構分配利潤,有利增加國內就業與稅收。

金管會表示,培育金融人才與提升我國銀行金融商品開發能力尚非一蹴可及,然而,透過本業務之開放,可達成階段性目的,銀行可接受國外金融機構提供的商品與教育訓練,擴大銀行對國際金融商品發行市場多樣性的瞭解,將有助於培養國內金融人才,以提升國內銀行金融商品開發能力。

金管會呼籲我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基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等專業機構投資人善用我國境內銀行所提供的金融商品資訊及諮詢服務,協力推動我國發展資產管理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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