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3/07/182.函請補正期限:103/07/243.補正內容:更新本公司102年度年報第30,46-47,270,272,275等頁次部分資料。4.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年報。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