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院澄清︰
賴是說改名人民參與審判 沒說參審制
針對質疑,司法院解釋,賴浩敏是把「觀審制」改為「人民參與審判」或「準參審」,從沒說改成「人民參審制」,人民參與審判是描述事實狀態,屬於開放性字眼,非專有名詞,「人民參審制」則是另一套制度。司法院並沒有變更立場或遭施壓等問題。
立委轉述,馬四月十日於總統府聽取「人民觀審制度簡報會議」,與會包括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江宜樺、賴浩敏、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法務部長羅瑩雪及近十位國民黨立委等;馬並於會中聽取立委提議改名後表示,名稱會讓很多人望文生義,認為觀審只能看而不能表示意見,因此宣導時要直接表明,觀審員不但要看、要問,還要評論。馬甚至指示用語可更庶民,「讓一般人瞭解觀審員跟法官並無不同」。
會中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表示,若問民眾要觀審還是參審,相信大家都會選參審,「現在要訴諸全民,為何不說就是參審呢?」林還說,在立院要維護黨團良好的政策,但會發現遭遇很多困難,因此名稱應改用參審,是「改良式的參審」。
立委王廷升附和說,若以「改良式的參審」名之,可達宣傳效果,有助加速立法速度。立委廖正井也說,很多立委感受到學者專家支持參審制的壓力,他贊成改名參審,且觀審制的觀審員「只是最終無表決權而已,我們無須自行限縮為觀審制。」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則質疑,真正的參審應該是有決定權,與觀審是不一樣的,若觀審直接改名參審,恐遭民間司改會批評,認為改革只學半套。
賴浩敏回應立委建議時表示,他不反對將來採用更好的名稱,但誠如洪秀柱所說,我們的制度與參審不盡相同,他擔心「假參審之名,實際上無參審之實」。賴建議,如果用「準參審」,或可避免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