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偵結鄭捷案 北捷尊重

中央社/
11 年前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1日電)新北地檢署今偵結台北捷運殺人案,認定台北捷運公司、台北市捷運警察隊無刑事疏失,予以簽結。北捷公司尊重檢方偵查結果。

被告鄭捷於5月21日帶水果刀進入捷運江子翠站,搭捷運板南線到國父紀念館站後轉回,列車駛離龍山寺站,鄭捷拿預藏水果刀對乘客進行隨機攻擊,造成4人死亡,22人受傷。

被害家屬事後控告台北捷運公司工安處安全課課長林賢樑、行車處行控中心主任控制員楊宗哲、江子翠站站長馮貽昌、列車司機員林明賢涉嫌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等罪嫌。

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鄭捷,並求處死刑,但認定無從推測北捷或被告等有延誤通報、送醫過失;捷運警察隊人員編制多寡非北捷單方所能決定,難認捷運警察隊有刑事疏失,併予簽結。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尊重新北地檢署偵查結果。

至於先前台北捷運公司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鄭捷賠償殺人致營業損失新台幣2061萬元,遭鄭捷提異議的部分,北捷表示,目前由法務單位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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