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怡欣/台北報導
國道收費員不滿交通部承諾跳票,今(18)日一早集結抗議;高公局對此強調,專案委員會已由收費員代表完成勞資協商法律程序,並無跳票問題,建議收費員向委員會提出訴求,盡早回復正常生活。
高公局表示, 6月24日曾與15位國道收費員代表會面收費員工作轉置,聽取收費員對工作媒合轉置意見與建議;會中交通部長葉匡時指出,國家安置並不可行,且實施ETC計程收費後,高公局依勞僱契約終止與收費員僱用關係,並依規定結算年資發給離職儲金或資遣費,依法政府並無安置義務;因此決議藉由成立專案委員會,協助處理並研析相關訴求議題。
高公局與收費員自救會代表於7月8日成立「國道收費員工作轉置專案委員會」,由專家、學者及律師等代表組成公正、客觀第三方,並由立法委員主持分別於102年10月18日、11月13日及12月12日與收費員代表完成勞資協商。
高公局強調,已於去(102)年底完成勞資協商並執行完畢,並基於專案委員會為公正、客觀、獨立第三方,建議收費員將相關訴求向專案委員會提出,由委員會處理,早日讓生活回復正常。
此外,為消除收費員對轉置後遭受不公平對待疑慮,高公局表示,已將現有關懷專案會議提升為收費員轉置申訴處理小組,專案處理任何收費員在職場遭受不公平對待申訴。
高公局提醒,依ETC契約,遠通公司除提供收費員轉職就業外,尚有5年工作、薪資保障者若轉職後有職場不公平對待,經判決成立,遠通公司必須再與轉置工作,並重新保障5年薪資與工作權,收費員也可以改領5個月轉職補償金,鼓勵可多選擇就職遠通提供職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