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今天表示,環保局人員從昨天深夜起稽查南崁溪沿岸的多家工廠,其中在行經蘆竹市蘆興路時,發現一家公司的雨水溝排出不明微黃色廢水,經採樣檢測pH值為3.4,屬於強酸性廢水。
稽查人員進入工廠後,發現工廠將暗管埋入地下,以躲避檢查,但經抽絲剝繭後,發現工廠將廢水經由暗管繞流排出廠外,明顯刻意違法。
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重罰新台幣40萬元,而且認定這家公司蓄意利用夜間偷排未經處理的廢水,違規情節重大,勒令停工,且責令廠方立即封管,不得排放廢水。
環保局指出,這家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廢水排放許可證,但為了節省廢水處理成本,竟利用夜間偷排廢水,嚴重污染南崁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