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踢假球?!政府對黑心食品業者先開鍘、後縱放,善後慘敗」記者會,除批判大統案,衛生福利部在高等法院判決前,撤銷彰化縣的行政罰鍰,是賞地方政府一巴掌;也對農委會提出以上質疑。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會中表示,消基會質疑山水米混越南米當國產米賣,農糧署撤照處罰是踢假球,因為相關抽樣及結果公布的行政作業流程疑留瑕疵,再讓業者做行政訴願,最後行政院訴願會因該瑕疵撤銷撤照懲處。
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說,去(2013)年9月18日修正發布「違反糧食管理法案件處分裁量作業要點」規定後,山水米的混米案抽驗後,累計4件被裁罰,所以決定註銷該業者的糧商登記。
他並說,泉順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認為,其中3次裁罰都是102年8月29日取樣,同年9月23日裁處;但第4次裁罰是最早、於102年8月19日就取樣的,卻在同年10月21日才裁處,晚於後面3次的裁罰時間9月23日,讓業者沒有改善機會,所以撤銷農委會廢止糧商登記的懲處。
他強調,後面3次取樣是擴大辦理作業,所以緊急優先處理。他否認最早抽樣該次卻最後裁罰,有其他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