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橙天嘉禾發公告指出,寶座公司違反有關威秀影城的股東協議,橙天嘉禾與另外兩名股東中嘉國際、中藝國際已向寶座公司發出聯合書面通知,自5月23日起終止與寶座公司訂立之股東協議,並要求強制寶座公司向其餘三名股東出售持有的25%威秀影城股份。
寶座發出聲明表示,公司並無違反股東協議,由於GSEL、中嘉國際及中藝國際作為威秀影城股東嚴重違反股東協議,寶座已於今年6月17日根據股東協議向GSEL、中嘉國際及中藝國際發出書面通知以終止股東協議,並向GSEL、中嘉國際及中藝國際要求出讓其各自持有全部威秀影城股份予寶座公司等。後又於7月7日向GSEL、中嘉國際及中藝國際發出信函,要求根據股東協議條款對該等股份轉讓進行鑑價。
寶座指出,公司已於6月17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針對GSEL、中嘉國際及中藝國際嚴重違反股東協議,損害威秀影城及寶座公司等利益及權益事宜,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確認GSEL、中嘉國際及中藝國際違反股東協議及確認寶座公司等對股東協議終止權存在。
寶座強調,就GSEL、中嘉國際及中藝國際違反股東協議通過無效股東決議修改威秀影城章程、進而改選董事及監察人的事宜,也已向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出假處分聲請,要求法院准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暨緊急處置,包括禁止GSEL委任的兩名人士以威秀影城董事的名義行使董事職權,並禁止GSEL改派第三人接替該兩名人士以威秀影城董事的名義行使董事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