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指出,現行節電獎勵措施是以用戶原本應該付的電費為計算基礎,由於用電多者電費也較高,將造成「每度節電量不等值」及「用電多節電少者比用電少節電多者獲得更多獎勵」等不公平現象,例如每期電費1萬元與每期電費1千元用戶同樣省1度電,分可獲得500元及50元獎勵金,這種的不公現象恐造成變相獎勵用電大戶等不夠完善的情形。
因此,台電公司為了讓獎勵金與節電成效更密切地結合,刻正檢討現行措施所衍生的不公平現象,將朝「省電越多獎勵金越多」及「考慮一般多數用戶不受影響」之方向規劃,而且除符合社會公平外,亦落實獎勵節能減碳的意涵,更讓民眾在使用節能產品或培養節能習慣後,能直接感受到節電所帶來的實質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