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其內容可明顯看出,連勝文無意外仍是標準布爾喬亞式思維,柯文哲因為背負綠營代理人的十字架,因此表面上承襲其一向的傾左論述,但仔細推敲,離真正的向左修正恐怕還有一大段。
根據稍早相關報導,連勝文先開槍質疑柯文哲的公營出租宅,龐大經費要從哪來?隨後柯文哲接招說,要用先向銀行貸款,日後以租金流償還方式為之。
但問題是,青年社宅並非一般出租住宅或商辦,不可能保證租金現金流持續穩定;甚至因為大比例是給相對弱勢承租,更可能發生租金遲繳或欠繳的問題。
當然,有關租金遲繳,目前北市青年住宅是有相關規定,最後必須強制遷出。但如果是真正的弱勢者,則不是該以先保障照顧居住需求為先嗎?換言之,柯文哲這樣的做法,仍沒有跳脫財務平衡凌駕弱勢居住保障的思維,也就是沒有把社宅當作社福事業看待。
大家都很清楚,代表資本主義社會向左修正的社福事業,多數時候都是無利可圖,甚至必須再多投入經費或預算的。因此以租金繳貸款的方式,顯然實務操作上仍有其困難,甚至可能只適用於一般青年住宅,弱勢者這塊仍不適用。因此又得回到經費從哪來的問題?而且這裡的經費不止是興辦,還有經營管理維護及適當補貼弱勢者!
有關這點,反倒是連先生提出的資產證券化或地上權設定,都是可行方向;但或許更直接且一石二鳥的方式,還是從不動產稅制做起,如莊孟翰教授提議,提高非自宅持有稅,再把這筆稅收專款用在社宅政策上。如此作法,正合乎取之於住宅市場,用之於住宅市場的原則。有關租金部分,也應跳脫市價幾折幾折的框架,而要以承租弱勢者可合理負擔的角度來考量。
不僅如此,包含現有及未來之都市更新及捷運聯合開發案,公部門單位分回房屋,都應全數拿來作為出租公宅之用,不應再釋出標售;此外,市地重劃、徵收等,公家單位都會有公設用地,這類新興區內也應同步規劃社宅用地且視為公設保留用地。如能如此操作,不要說目前官方開出10年蓋4萬戶的目標,加速且超標達成,都是絕對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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