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鐵初步調查報告,自強號駕駛自述大約在事故點前100公尺處才發現有人蹲在軌道中間,立即緊急煞車,但道班工已閃避不及。
台鐵依據事故當天天氣及路線情況,估計自強號以每小時110公里速度行駛,大約要在事故點前700公尺就煞車才能在事故點前停下來。
台鐵發言人鹿潔身說,100公尺是駕駛的陳述,但當天天氣良好,且路線況狀也不差,另根據自強號防護系統比對行車紀錄,駕駛警覺性疑似不夠。
至於駕駛自述發現軌道上有人時,有鳴笛,台鐵還要再調查,因為如果真有鳴笛,道班工為何仍在軌道上。
另車輛將通過龍井車站前,副站長有依規定呼喚駕駛;不過,台鐵檢查通話紀錄,自強號駕駛無回應。
鹿潔身說,自強號駕駛未回應副站長部分,雖不一定與事故有關聯,但已違反行車規定,台鐵會行政處分。
而道班工可從無線電話中聽到副站長呼喚駕駛,且事發後檢視無線電話都正常,台鐵也難理解為何道班工未立即離開軌道。
根據台鐵初步調查,依規定兩名道班工應有1人負責瞭望,但事發時,兩人都在軌道中間,讓台鐵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