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發生於去年10月間,吳男透過網路結識少女,以贈送手機為由,將少女約出性侵,再前往通訊行購買手機,不過,少女原本要iPhone,但吳男表示錢不夠,只能改買價值1萬6千元的HTC New One手機。法院審理時,吳男認罪,並賠償30萬元,獲得少女與家屬原諒。
本案發生於去年10月間,吳男透過網路結識少女,以贈送手機為由,將少女約出性侵,再前往通訊行購買手機,不過,少女原本要iPhone,但吳男表示錢不夠,只能改買價值1萬6千元的HTC New One手機。法院審理時,吳男認罪,並賠償30萬元,獲得少女與家屬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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