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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個孩子都不能餓-教育部與學校、家長、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內政部持續關懷經濟弱勢學童午餐及早晚餐

大成報/ 2014.07.06 00:00
【大成報記者胡美慧/台北報導】教育部針對暑假期間弱勢學生午餐,已於暑假前函請各地方政府持續依「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午餐經費支用要點」,辦理補助經濟弱勢學生上課日及寒暑假午餐費,執行情形如下:

(一)補助4類對象,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含父母非自願性失業1個月以上、無薪休假及任一方身殘、身障等)等4類經濟弱勢國民中小學學生上課日及寒暑假到校參加課輔或其他活動午餐費,並擴大照顧寒暑假期間未到校之低收入戶學生午餐。

(二)因應貧困學生午餐費補助實際需求,102及103年度持續對地方政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學校午餐指定項目補助,每年達新臺幣21億元。

(三)102學年度補助受惠人次達56萬2,885人次,對於寒暑假低收入戶學生補助達7萬3,919人次。103學年度並持續辦理是項補助。

(四)在寒暑期間,各地方政府及學校要為弱勢學生安排午餐,或採學校製備、餐劵、宅配、代金等等方式,絕對不讓學生餓肚子。

  各地方政府及學校應主動關懷貧困學生用餐問題,協調社會局及民政局協助,並協助轉介事宜,積極建立「急困學生用餐問題三級協助機制」,由學校或縣市政府救助機制予以協助或轉介社福機構。秉持人道關懷與急難救助精神,對於經濟弱勢學童早晚餐問題,教育部已邀請家長團體、社會團體、學校校長協會、地方政府、內政部等,整合各單位資訊與管道,建置即時反映及協助的支持架構,透過主動發現、馬上關懷、有效協助、輔導轉介,即時協助弱勢學童用餐問題。

  除提醒家長應關心並負責學生用餐外,對於因經濟因素,沒有早晚餐吃的學童,學校也應主動關懷學生,透過導師或職員工生反映,如有需要協助,馬上關懷,運用急難基金補助(如仁愛基金、教育儲蓄專戶、家長會、社會資源等),提供早晚餐券或餐點,並對長期需要協助或非臨時急迫性家庭的學童,立即轉介社政單位,提供低收入戶兒童生活扶助、中低收入兒童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其他各項醫療及托育補助。

  對臨時急迫性的家庭,則由地方政府(含社政及教育單位)提供急難救助、馬上關懷急難救助、緊急生活扶助、提供餐券、便當餐點、代金所需經費補助等。對於非經濟因素的家庭,地方政府或學校協助強化家長親職功能、培養學童良好飲食習慣;內政部規劃各項社會救助措施,並設置「1957福利關懷專線」提供相關福利諮詢服務;主動發現並直接提供早晚餐券、餐點,或提供特殊處遇家庭必要協助。

  教育部呼籲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等經濟弱勢學生,如有需要可撥打「1957福利關懷專線」尋求協助。期透過與家長、學校、地方政府、內政部、社會團體基於人道關懷與急難救助,攜手合作,以主動發現、馬上關懷、有效協助、輔導轉介等積極措施,結合現有扶助弱勢的機制與社會資源,有效幫助每一個經濟弱勢學生用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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