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市售雞肉檢出4藥物殘留 防檢局:最高可處15萬元

NOWnews/ 2014.07.02 00:00

記者簡怡欣/台北報導

市售雞肉產品遭抽檢驗出不合格藥物殘留,防檢局今(2)日表示,藥物殘留超標品項都為核准動物用藥,提醒養禽業者遵守停藥期,避免違法藥物殘留;並依《食管法》處以1業者6萬元裁罰,2業者交由地方農政單位查處,另1件仍持續追查品項來源。

衛福部食藥署今日公布4月份市售禽產品抽驗不合格結果,共計抽驗91件市售雞肉及禽內臟,其中有雞肉3件、雞心1件都出現殘留量超標情形;其中彰化縣好媽媽百貨有限公司販售的「國產雞心(解凍品)」檢出抗生素「氨基泰黴素(Tilmicosin)」0.4ppm,超過殘留容許量的0.25ppm,遭衛生局裁處供應商6萬元。

另遭檢出藥物超標殘留的宜蘭縣宜蘭市綠九市場蕃薯伯雞肉販售的雞胸肉、新北市澳底市場攤商販售的雞腿肉,分別檢出氨基泰黴素0.095ppm和0.086ppm,都超過殘留容許量的0.075ppm;防檢局表示,已將違規業者交由地方農政單位查處。

而花蓮市農會超市配送中心販售的烏骨雞肉則檢出抗球蟲藥羅苯嘧啶0.4ppm殘留,超過限值0.1ppm,全案正追查來源處辦中;防檢局對此強調,今年5月底前已執行雞肉抽驗計328件,目前結果皆合格;對於歷年抽驗不合格養殖場,也將列為加強檢驗、監測名單。

防檢局重申,核准動物用藥都設有使用對象動物、用法用量及停藥期等規定,呼籲業者應遵照核准範圍使用,以免不當殘留;查獲違反使用規定者,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公布違規業者資料,飼養業者應合法用藥並遵守停藥期規定,避免違法受罰。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