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盈科:公告福盈科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福盈二,代碼:17872)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03年08月21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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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40821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40821發生緣由:依福盈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因應措施:(一)、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至到期日前四十日(民國一?韙T年十二月十九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新臺幣貳仟萬元(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本辦法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且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二)、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103年06月20日至103年07月15日(三)、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03年07月22日至103年08月20日(四)、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3年08月20日(五)、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3年08月21日(六)、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3年07月22日(七)、債券收回手續採帳簿劃撥執行收回權之債權人,自103年07月22日至103年08月20日止(因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為合集保公司作業,請於103年8月19日前至證券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檢附:(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可由各證券商取得),並加蓋集保帳戶印鑑。(2)證券存摺。(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證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八)、依本公司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若債權人接獲「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透過證券商申請,並由集保公司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者,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目前為新台幣13.39元),以通知期間屆滿日(即為103年08月20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九)、本公司將於103年08月27日,將支付申請收回者價款(扣除處理費),匯入 貴債權人帳號。如 貴債權人未提供匯款帳號,將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以掛號郵寄至 貴債權人通訊地址。(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樓,電話:02-25865859)。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受影響之證券期別:2受影響之證券券別: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公告類型:債券行使收回權債券代碼:17872票面利率:0.00000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債息對照表:本月底發行餘額:0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償還本金金額:0付息:0下櫃日期:0評等種類:評等機構:信用評等等級:評等日期:0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