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1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4618號函暨本公司10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貳、公告事項:一、本公司一OO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3年7月1日首次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購98,000股,並經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中華民國103年7月7日(星期一)起上櫃買賣。二、新股發放日期:中華民國103年7月7日。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