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廷表示,苗栗地院最近對於苑裡反瘋車、名嘴徐永明被控妨害名譽等案都判決無罪,他對於官司勝訴有信心。
強調當時是正當防衛
陳為廷說,當時丟鞋的動機是為防止劉政鴻對喪家侵門踏戶所採取的「正當防衛」行動。他表示,大埔案拖了許久,劉政鴻毫無退讓之意,從中央到地方政府也未見任何單位出面善後,監察院的報告不痛不癢,對劉政鴻沒有任何約束力。張家的訴求很簡單,就是「原地重建、道歉賠償」,劉政鴻應儘速處理。
法官昨除勘驗警方的蒐證光碟,也傳訊當天陪同劉政鴻前往現場的縣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處長陳錦俊。陳錦俊表示,當天攜帶二萬元慰問金陪同縣長要前往張家弔唁,不料在門外被抗議人士阻擋,還發生丟鞋事件,他依事實向法官陳述。
此外,陳為廷另與林飛帆、捍衛大埔巡守隊隊長林一方及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成員陳光軒等七人,涉及去年「八一六守護苗栗音樂晚會」蛋襲苗栗縣政府並砸傷警員、「九一四公民不服從集會」在苗栗縣政府外牆張貼傳喚縣長通知書等案,被檢方依妨害公務、傷害、公然侮辱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嫌起訴,苗栗地院昨也再度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