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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繼承 本月起開辦主動通知服務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4.06.26 00:00
內政部今天(26日)表示,為避免民眾因逾期申辦繼承登記而被罰款,全國各地政事務所自今年6月起開辦主動通知服務,提醒繼承人必須在半年內申請辦理,若超過期限,每超過1個月將加收1倍的登記費,最高可加收20倍。

內政部表示,依照土地法相關規定,不動產繼承登記必須在繼承開始日起6個月內申請辦理,如果超過期限,最高可加收20倍的登記費。過去就有民眾繼承板橋、中和區段多筆房屋和土地,但逾期未申請,遭開罰新台幣上百萬元。

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各地地政機關從6月起共同推動主動通知服務,依戶政單位提供的前1個月死亡登記資料,按月寄發書面通知提醒繼承人辦理。

內政部表示,若繼承人超過1年未申請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將公告並通知繼承人在3個月內申辦,逾期仍未辦理時,將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超過15年仍未申請,將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

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全國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列冊管理數量約32萬多筆,總面積約8,885公頃,相當於343個大安森林公園的面積,光是台北市部分,土地價值就高達新台幣426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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