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刑事局主任秘書許瑞山等官警被控投資賭場、索賄等案,一審以證據不足,判許在內的6名官警均無罪,僅許和妻子黃桂春涉竊占陽明山國有土地,各被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昨首度傳訊許瑞山等被告出庭,檢方指控許瑞山等官警「知法犯法」,但許等被告皆辯稱無罪,黃桂春庭訊後表示「很委屈」。許瑞山昨庭訊表示,與賭場業者徐明祥沒有資金往來、沒有通聯紀錄,看不懂麻將,也不知道有賭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