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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韋光電: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辦理減資案及辦理減資致債權人公告事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23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6/232.公司名稱:卓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0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8.因應措施:(1)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健全資本,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A.減資金額:新台幣172,852,200元B.銷除股份:17,285,220股C.減資比率:45%D.減資後實收資本額及股數:新台幣211,263,800元,普通股21,126,380股E.本公司減資後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並辦理全面換發股票。本次減資辦理股份註銷依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約55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依減資換發基準日前一營業日之本公司股票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予股東,不滿一元者直接捨去至元為止,因而產生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上述收盤價承購之。F.本案經股東會通過並經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並全權處理相關事宜。G.嗣後如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或經主管機關要求、其他因素影響,致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變動,而需調整減資比率,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相關事宜。(2)本公司減資致債權人公告:A.本公司業經民國103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案,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72,852,200元,並銷除已發行股份17,285,220股,減資比例為4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1,263,8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減資換發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B.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如有異議者,請於民國103年6月24日至民國103年7月24日之期間內,持相關憑證以書面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表示異議者,即視為無異議。C.債權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之異議視為撤回,併此告知。D.依據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同法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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