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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唐: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19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6/19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息新台幣2.4元4.除權(息)交易日:103/07/075.最後過戶日:103/07/08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7/09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7/138.除權(息)基準日:103/07/13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3/08/01(以支票或匯款方式發放)。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務必於103年7月8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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