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吳軾子原任職某律師事務所副所長,因涉侵占委託人擔保金新台幣75萬元整,民國98年1月間遭台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
此外,吳嫌並未取得律師資格,竟對外佯稱為律師,先後開設數家律師事務所,辦理訴訟案件,導致多名被害人被騙,台北地檢署於98年10月間以涉詐欺罪嫌發布通緝。
吳軾子事後潛逃大陸藏匿,仍對外謊稱律師,並以協助處理投資糾紛的方式,詐取已故歌手高凌風金錢。
刑事局指出,接獲吳嫌潛逃大陸地區情資後,即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聯繫機制,多次傳送吳嫌潛逃大陸具體情資及犯罪事實給大陸福建省公安廳,並洽請陸方合作協緝,於日前在廈門地區將其緝捕到案。
經雙方協議,循「台北-廈門」路線,由刑事局遣返作業人員會同移民署人員,於下午自廈門將嫌犯遣返回國,有效打擊兩岸跨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