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貪汙案遭解職的余政達,被控在民國96年嘉義縣承辦台灣燈會期間,向廠商索賄新台幣100萬元,經最高法院依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刑10年4月,褫奪公權5年。
余政達經最高法院判刑確定後,將終生不得再參選公職,同時喪失議員及議長資格,最高法院定讞後,由嘉義地檢署簽發傳票通知應於6月6日到案執行,但余政達並未如期報到。
由於全案定讞後,余政達就行蹤成謎,雖然檢警早已啟動防逃作業,限制余政達出境,並在6月6日發出拘票,但余政達迄今仍杳無音訊。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良表示,余政達的拘票今天到期,若警方今天仍無法拘提到案,地檢署將在警方繳回拘票後,對余政達發布通緝,通緝時效50年。
林俊良指出,余政達今天若仍拘提不到,檢方除了依法發布通緝以外,也將向法院聲請沒入100萬元保釋金。
對於外界傳言,指余政達早已潛逃至中國大陸,甚至繪聲繪影指他已在上海一事,檢警表示雖有聽到傳聞,但無從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