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威脅殺妻判44月 賓州男上訴
最高法院表示,將考慮受理賓州男子伊隆尼斯(Anthony Elonis)所提上訴。伊隆尼斯因為在臉書上以言語威脅離異的妻子、執法官員以及當地小學,遭聯邦法院定罪。但伊隆尼斯上訴指稱,他在臉書的貼文純屬虛構,只是他在失業又失婚後「療傷」的方式,屬於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範疇,根本稱不上觸法。
法庭文件顯示,伊隆尼斯在臉書上張貼萬聖節主題活動的照片,照片中他拿著刀子,站在一名同事旁邊,伊隆尼斯因此被炒魷魚。而後他的貼文越來越圖文並茂,檢方取得其中一篇有關他妻子的貼文後,對他的妻子發出保護令,但伊隆尼斯竟然又在臉書貼文說:「把你的保護令疊好,放在你的口袋,它厚到能擋子彈嗎?」
伊隆尼斯還另貼文寫道:「方圓十公里的小學夠多了,可以發動想像中最駭人聽聞的學校槍擊案。」聯邦調查局官員上門關切後,伊隆尼斯又貼文說,執法官員下次應該帶著炸彈專家來,「因為你們都不知道,我身上綁了炸彈。」
聯邦陪審團二○一一年以四項罪名將伊隆尼斯定罪,判處四十四個月徒刑。但伊隆尼斯與律師質疑,在臉書上張貼不具侵害意圖的威脅訊息是否觸法,去年決定上訴。
伊隆尼斯的律師在訴狀中指出,政府無法證明伊隆尼斯的言論顯示他有「主觀的威脅意圖」,並質疑「理性自然人」(Reasonable Person)是否會認為這種言論屬於威脅。律師強調,網路上大量讀者不認識當事人,也不了解其真實意圖,有可能錯誤解讀或臆測,法律界定的理性自然人標準不該適用於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