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1.股東會日期:103/06/17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102年度決算表冊案。二、通過102年度盈餘分派案。 股東現金紅利:NT$38,307,171元(每股配發0.5元)。 員工現金紅利:NT$1,278,489元。 董監酬勞:NT$1,278,489元。三、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