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6/162.公司名稱:來思達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私募交付滿三年之普通股股票7,955,696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79,556,960元補辦公開發行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申報生效。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