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一審法院11日判決,引渡在台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潛逃的英商林克穎返台服刑。此案司法正義終獲完整伸張,為台英司法互助創下先例,亦為台英關係的一大突破。林克穎於2010年 3月25日酒駕撞死人後,遭我國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2012年8月冒用友人護照潛逃出境,引起台灣民情激憤,馬政府更誓言追到天涯海角,將罪犯引渡、面對司法。~中國時報2014年 6月12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