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流浪北美的教師」陳時奮告歷史哥李易修 更一審改判賠20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旅美教授陳時奮不滿網紅「歷史哥」李易修在Youtube網路節目「寰宇一把抓」中,指他是「流浪北美的教師,他就是個流浪教師」,向台北地院提告,請求李易修損害賠償151萬元,並在自由時報全國版頭版刊登啟事;台北地院判陳時奮敗訴,案經上訴二審經逆轉改判李易修須賠償30萬元,並於自由時報全國版頭版刊登啟事,最高法院發回後;高院更一審今(22)日判決李易修須賠償20萬元,其他上訴駁回。陳時奮可上訴。
陳時奮起訴主張,112年8月28日李易修在Youtube網路節目「寰宇一把抓」P4瞎爆!翁達瑞批MLB介入台灣政爭PTT鄉民起底翁反智言論一籮筐!」影音節目中,發表「他在美國,也沒什麼正經的教職,他根本就不是一個專任教師,一般我們說旅美教授,他要拿到終身的PAY,至少要做到副教授以上」,「他其實是個流浪北美的教授他就是個流浪教師」。於同年月31日在網路社群平台臉書帳號歷史哥澄清唬公開發表之貼文,發表「我說的是他『沒有終身教職』」等不實言論,造成他名譽受有損害,李易修自應負賠償之責。
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陳時奮在美國取得伊利諾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博士學位,並先後在堪薩斯州立大學、布蘭代斯大學擔任助教,95年曾任教加拿大毅偉商學院,103年升等成為正教授,於108年7月為榮譽退休教授並至西華盛頓大學擔任Kaiser講座,為終身職正教授非無正職且在不同院校兼職之教師。
李易修未為合理調查以「他在美國,也沒什麼正經的教職,他根本就不是一個專任教師」,「他其實是個流浪北美的教師,他就是個流浪教師」,「沒有終身教職」 的言論,對陳時奮名譽造成侵害,應負侵權行為責任並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核屬有據。合議庭認為李易修應賠償陳時奮30萬元之請求為相當,且准予李易修刊登高院判決的啟事於自由時報全國版頭版。
最高法院則認為,陳時奮名譽受損,及李易修侵害行為係故意或過失,致陳時奮所受精神痛苦之程度各節,悉未調查審認並具體敘明,即抽象泛謂審酌兩造社會地位、損害程度及其精神受損時間等一切情狀,逕為李易修賠償慰撫金30萬元本息之諭知,已有判決不備理由之違誤。
且除陳時奮教職部分外,第一審及原審皆未認定李易修於系爭影音節目其他涉及陳時奮之言論有何不實,則附件二啟事所載李易修於系爭影音節目「發表對陳時奮(筆名翁達瑞)之不實言論」、案經第一審及原審「認李易修於上開節目中之言論確屬不實」等內容,是否相當而無逾越必要之範圍?非無再事研求之餘地。原審未遑詳予斟酌,遽命李易修將該啟事刊登於自由時報全國版頭版1日,亦有可議。發回高院。
更一審合議庭審認,陳時奮為美國毅偉商學院、西華盛頓大學專任終身職正教授,且學術經歷為表彰學者學術名譽及成就之重要指標,李易修以系爭言論稱陳時奮非專任教授、沒有終身職,已損害陳時奮名譽。
審酌李易修係在發表關於媒體現象之政治性評論時摻雜系爭言論,以打擊陳時奮言論之憑信性,並鞏固其評論,及在陳時奮澄清後仍發文爭議,陳時奮名譽受損之痛苦程度,暨兩造職業、教育程度、財產及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認李易修應賠償上訴人慰撫金20萬元。
陳時奮雖請求判命李易修刊登啟事,惟陳時奮教職可於維基百科查得,且與公共利益關聯非大,令李易修刊登啟事對於其受憲法保障之不表意言論自由所為損害大於陳時奮所得受利益,與比例原則不符,應予駁回。綜上,陳時奮依侵權行為規定請求被上訴人給付20萬元本息,為有理由,逾此請求為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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