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3/06/11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2)承認102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4)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5)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6)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式案。(7)通過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案(8)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9)補選監察人一席,當選名單為吳淑媛女士。(10)通過訂定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