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因股東及企業活動都在中國大陸,成為首宗遭到金管會、櫃買中心退件的F股(外國企業來台掛牌)申請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將在13日邀集券商、會計師溝通,防止類似案件再發生。
不過此舉卻引來外界批評,只要外國公司出現控制性的股東曾持有陸籍,或實質營運的公司在中國大陸,都不可在台掛牌,封殺了數十家實質營運在中國大陸的企業。
金管會規定,回台掛牌的台商、外資企業,陸資持股不能超過30%,超過30%就得專案許可,而符合專案許可條件,須是台資企業持股高於陸資企業、台商企業具控制能力。目前還沒有透過專案許可來台掛牌案例。
官員表示,金管會開放目的就是希望優質的台商可回台掛牌,至今立場沒有變過,也不會因為外界的批評隨之起舞。
中晶提行政訴願,官員表示,目前還沒有看到中晶的訴願內容。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則主張,人民幣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RQFII)是重要的回流機制,爭取與服貿脫鉤。
官員表示,雖然RQFII確實列入服務貿易協議之中,但因陸方對台灣的承諾爭議較小,且若台灣無法爭取到RQFII的額度,影響甚深,同時陸方已對許多國家包括新加坡、英國等都開放,因此台灣希望可爭取彈性空間。
官員表示,爭取RQFII與服貿脫鉤,需要中國大陸銀行監理委員會與中國人民銀行都能同意。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士餘率隊來台,金管會藉此機會爭取回流機制?官員表示,目前尚未向中國大陸提過相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