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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達指林克穎案判決證據不足

中央社/ 2014.06.11 00:00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1日電)英國法院今天判決英商林克穎需引渡到台灣服刑;曾對外發表支持林克穎的艾琳達今晚表示,台灣的法院判決證據不足。

英國愛丁堡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林克穎必須被引渡到台灣服刑,這項一審判決是台灣司法的一大勝利,連同5月底的民事判決,台灣司法國際地位正式被確定。

艾琳達是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前妻,也是林克穎在台北醫學大學攻讀碩士時的老師;她晚間表示,英國愛丁堡地方法院判決內容她還不清楚,但台灣的法院都沒有拿出該有的相關證據。

她舉例說明,像是林克穎在事發當天走出卡拉OK店到返家途中,行經10餘個監視器,但警方和法院卻始終無法提出相關監視器影帶證據佐證,若要判林克穎有罪,應該拿出證據才對。

艾琳達說,她並非說林克穎無罪,而是認為判決林克穎的證據不足。

她說,關於證據不足的因素,應對警方及相關八大行業再做深入追查。

林克穎於民國99年3月25日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後,遭法院判處4年徒刑定讞,101年間冒用友人護照潛逃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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