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3/06/09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102年度盈餘分配案,除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外,擬配發現金股利189,031,313元。(3)通過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