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5月底曾向馬英九總統提出建言,認為應由政府拿出位於都會區、交通便利的國有土地,由壽險業者投資興建租金僅市價三分之一的社會住宅,壽險業者每年回收三分之二的租金,剩餘的三分之一交由政府用來管理、維護住宅。
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6日特地到內政部拜會內政部長陳威仁,就壽險資金投入社會住宅交換意見。陳威仁表示,政府財力有限,民間民力無窮,若民間資源願意投入協助解決國人的居住問題,政府不但樂觀其成,也會給予協助。
陳威仁指出,財政部日前已修正「促參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可享最長5年免徵營所稅外,內政部也將研議透過容積獎勵的方式,降低社會住宅的成本。他說:『(原音)對於財政部這樣的修法,當然非常支持,我們也相對地希望提供容積獎勵這樣的優惠,讓壽險業者可以更有誘因來協助政府興建社會住宅。』
陳威仁在會中提供國產署選列的14處國有地資料,包括台北市、新北市與台中市,總面積達33公頃,讓壽險公會進一步評估投資的可行性。他並表示,若地方政府主動興建社會住宅,內政部也將補助每處規劃費最高新台幣150萬元,做為鼓勵。他說:『(原音)我們除了把這個資料交給壽險公會以外,我們同步也會洽請3個直轄市政府,希望他們就財政部所提供的14處公有土地進行規劃,看是不是合適做為社會住宅的基地。』
內政部表示,由政府提供土地讓業者興建的BOT模式,不但可解決政府的財政困難,也可充分應用民間閒置的龐大資金。此外,興建社會住宅除了能增加就業機會、提高經濟成長率,青年與弱勢民眾也可用較低價的租金解決居住問題,落實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