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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勞動合同集體協商 受關注

中央社/ 2014.06.04 00:00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新竹4日電)東莞台商協會會長翟所領今天表示,大陸廣東省人大3月底一讀通過廣東省勞動合同集體協商(草案),一旦實行,很可能會使台商甚至外商失去經營自主權,值得相關單位重視。

海峽交流基金會3日起一連兩天舉辦「2014大陸台商端午節座談聯誼活動」,傾聽台商心聲。與會台商今天也向海基會、經濟部、財政部、金管會等主管機關提出在大陸遇到的經營難題。

翟所領在台商座談會中指出,廣東省勞動合同集體協商(草案)正在研擬,這個合同不僅影響所有的廣東省台資企業,也影響所有外商企業。

草案中明訂協商項目包括:工資的調整、分配與結構、獎金的分配,勞工上班時間,勞工、女工及童工的特殊待遇等。只要有1/3的勞工向資方提出申請(後修改為只要有勞工提出申請),資方須在30天內答覆。

勞工如果不滿意答覆或是沒有答覆,將直接進入勞資雙方集體協議。

勞資雙方集體協議的時間為期60天,這段期間員工有合法罷工及怠工權利;另外,勞方也有權利要求資方清算過去年資,獲得遣散。

在這60天的協議期間,資方須將公司財務報告、績效分析、與國外所接訂單的價錢、勞力成本等全部公布出來,做為協議的資料。

倘若60天協議期,勞資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將交由政府的協調部門來判定,且須在15天內做成判定結果,資方需遵守判定結果,否則將列為刑事案件。但是,這項草案對於勞方沒有任可限制。

他強調,這個集體協商的合同(草案)一旦通過,對於在廣東的企業影響至鉅,協商期間所有工廠的機密都有可能洩露出去,違反與客戶簽訂的保密協議,國外反傾銷調查可以此資料作為證據,這對廣東所有企業影響都很大。

值得注意的是,其他省份一看到廣東通過這個條例,很可能會修法向廣東省看齊。

翟所領希望主管機關能正視這個問題,盡一切力量讓這個條例(草案)能夠擱置,也盼廣東的台資企業能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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