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指出,姚姓男子在民國101年開遊覽車載旅行團到南投縣山區旅遊,因旅館房間不夠,遊行社因此安排姚男和女領隊同房,兩人分別睡不同張床。
不料,姚男深夜偷偷摸黑爬上女方的床,趁機摟腰、上下其手猥褻,女方驚醒將他推開後趁隙逃脫,後來傳簡訊「司機爬上我的床」給同事,並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姚男否認犯行,辯稱是女方打呼太大聲,他伸手推搖讓女方別再打呼。但法官參酌女方同事等人說法,認定他犯行明確,一、二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法院判決指出,姚姓男子在民國101年開遊覽車載旅行團到南投縣山區旅遊,因旅館房間不夠,遊行社因此安排姚男和女領隊同房,兩人分別睡不同張床。
不料,姚男深夜偷偷摸黑爬上女方的床,趁機摟腰、上下其手猥褻,女方驚醒將他推開後趁隙逃脫,後來傳簡訊「司機爬上我的床」給同事,並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姚男否認犯行,辯稱是女方打呼太大聲,他伸手推搖讓女方別再打呼。但法官參酌女方同事等人說法,認定他犯行明確,一、二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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