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29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和勤精機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3.發行總額:授權董事長於發行總額上限新台幣參億元內決定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5.發行價格: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面額金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三年7.發行利率:0%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10.承銷方式:以詢價圈購方式全數對外公開銷售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13.發行保證人: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15.簽證機構:無實體發行,不適用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呈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呈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呈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俟呈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俟呈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實際發行之發行金額、發行及轉換條件與發行價格及擔保銀行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