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7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9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5151號函核准,並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3年05月12日竹商字第1030013318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貳、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23,861,698股,每股面額10元,計238,616,980元。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45,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450,000元。三、增資後總股數為23,906,698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臺幣239,066,980元。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附有服務條件或績效條件等既得條件,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其股份權利受有限制,員工達成既得條件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完全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參、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肆、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擬訂於103年06月06日(星期五)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