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台聯黨團:勿把臨時會當常會 反對立法院濫開臨時會

NOWnews/ 2014.05.27 00:00

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立法院朝野協商決議,將於6月13日起加開3週的臨時會,台聯黨團今(27)日召開記者會抨擊說,馬英九總統執政6年來,立法院經過11個會期,已經召開了10次臨時會,每次臨時會所審查之議案,只是想以多數暴力,強推國民黨所要通過的議案,台聯黨團強烈反對,更不能接受國民黨把立院的「臨時會」、「常會」或「延會」不分性質,亂開一通,破壞了國家根本的憲法體制。

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表示,自1948年立法院第1屆第1會期至2008年第6屆為止,長達半個世紀多,立法院總共也不過開了10次臨時會,且臨時會所討論的議案都以突發性、緊急性及重大性事項為原則。但馬總統執政6年來,第7屆、第8屆立法院至今,已經開了10次臨時會,如果加上本會期這兩次,共開了12次,臨時會次數和常會一樣多,且所提出的議案大都不符合臨時會突發性、緊急性及重大性之原則,等於把立法院臨時會當成常會來開,完全違背憲法精神,台聯強力反對立法院濫開臨時會。

黨團副總召葉津鈴則認為,現在執政黨將臨時會當常會來處理,毀壞憲政制度的設計,難怪現在的官員常常說出不近民情的話,讓人民對執政團隊失望的罪魁禍首,根本就是執政黨自己。

黨團幹事長周倪安委員則指出,立法院組織法第6條第1項「立法院臨時會,依憲法第69條規定行之,並以決議召集臨時會之特定事項為限」,依此來看,所謂「特定事項」之隱藏要件,法理上當指「突發性、緊急性、重大性」之「非延續性」議案,換言之,如非屬「突發性、緊急性、重大性」之「延續性」議案,只要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5條所定,於每次會期屆至以「延會」處理即可解決,實在沒有召開臨時會之必要性與正當性。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