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微米: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未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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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05/262.發生緣由:原103/03/24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並commit103年度股東常會但未通過。原公告內容簡述如下:(1)減資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整。(2)消除股份:10,000,000股。(3)減資比率:22.22222%。(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50,000,000元整。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