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報導,大陸國務院辦公廳15日公布「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成長)的若干意見」,大陸海關總署23日發布「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措施」,一次推出20條促進外貿發展的相關配套措施。
報導說,大陸海關總署公布的20條措施,涵蓋四大部分,包括「抓改革」、「減負擔」、「促升級」及「優環境」。
在改革部分,包括在上海自貿區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設計;加快區域通體一體化(整合)改革;推行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研究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等6項改革。
報導說,大陸海關4月已對上海自貿區發布14項制度安排,預定8月對試點進行總結。
此外,京津冀海關通關一體化改革預定7月1日起先在京津「雙城」海關實施,隨後擴至京津冀三地海關實施,再擴大到長三角和珠三角等經濟聯繫緊密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