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暴行犯上 一兵遭判刑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3日電)陸軍台東太平營區陳姓一兵,陸續向班長、輔導長、人事科長施暴,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

陳姓一兵去年6月間,因打掃勤務未盡職,遭到王姓士官糾正,陳兵不滿拿電風扇砸向士官,並將士官推倒。

幾天後,陳兵休假返回營區時,和衛兵發生口角,陳姓中校科長前往處理,陳兵欲衝向前,經旁人制止,未發生暴力。周姓上尉輔導長獲悉後,將陳兵帶回安撫情緒。

未料,陳兵在輔導長室抱怨自己休假管制不合理,「越說越生氣」,於是以腳踢輔導長右小腿,和輔導長扭打。

陳兵陸續和士官、尉級、校級軍官發生衝突,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罰180小時勞務,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