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中藥商認證訂過渡條款 藥師憂用藥安全怒嗆江宜樺下台

NOWnews/ 2014.05.21 00:00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上周通過「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目前從事中藥材販賣之相關人員訂定「過渡條款」,藥師公會不滿修法,今(21)日冒著大雨到行政院外集結抗議,隔空怒嗆行政院長「江宜樺下台!」。

衛福部日前表示,為解決過去對中藥販賣人員定位不明的困擾,建立符合法制之中藥材販賣業者管理制度,保障國人用藥安全,因此修法。行政院院會上周通過後,函請立法院審議。

草案增訂台灣中藥典為中藥藥品認定依據之一,並明定中藥材定義,以利對中藥藥品與其原料之區分及管理。

草案增訂中藥材販賣業者得經營之業務範圍;中藥材販賣業者經營業務,應由技能檢定合格之「中藥材管理人員」駐店管理,並授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訂定相關管理辦法。

配合中藥材販賣業者制度之建立,增訂違反管理相關規定之罰則。

草案指出,該修正施行前具有所定資格之一,且修習中藥課程達162小時,取得結業證書及相關從業證明文件者,得為「中藥材販賣業者」,並授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訂定資格認定、申請執照之程序等辦法;也對目前從事中藥材販賣之相關人員訂定「兩年過渡條款」。

但是,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認為,中藥材販賣業者應限於「批發」,不應涵蓋末端藥品交付或零售之行為。如訂定「落日條款」,設「中藥材管理人」寬鬆認證,將無法保障全民用藥安全。

抗議群眾揚言,如果主管機關、立委仍置之不理,藥師工會將集中火力動員上街頭,要求顢頇官員下台。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