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醃頭案 檢方細數被告破綻

中央社/ 2014.05.20 00:00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20日電)男子陳佳富被控殺害胞妹、醃頭棄屍案,今天辯論終結,檢察官細數被告動機與破綻,直指陳佳富就是殺害胞妹凶手。

陳佳富被控殺害胞妹陳婉婷、醃頭棄屍,意圖詐領高額保險金,經嘉義地檢署偵結後,依殺人、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今天辯論終結。

公訴檢察官董和平表示,死者陳婉婷過去並無任何保險紀錄,但自民國100年12月起,經濟狀況不佳的陳佳富,竟在不到1年的時間,密集為胞妹投保5筆高額壽險。

檢察官認為,被告經濟狀況不佳,卻在短期內多次為胞妹投保壽險,動機可議,且陳婉婷無業,並非家中經濟支柱,若不幸死亡,對家中經濟應不致於造成影響。

董和平指出,陳婉婷如果因生病、受傷,所需支出的醫療費用,才會造成家庭負擔,因此被告最應為胞妹投保健康險或醫療險,而非壽險。

由於被告陳佳富自己承認曾受過保險專業訓練,卻違反常情,在短期內多次為胞妹投保,且投保超出他經濟負擔能力的壽險,相當不合理,可見他意在謀取胞妹死亡保險金。

再者,被告在為胞妹投保後不到1個月,胞妹即遇害,其中1份保單停效不到1個月,被告就到嘉義水上丟棄胞妹頭顱。比對被害人的遇害時間、頭顱遭公布時間,與壽險有密切關係。

另外,董和平表示,從法醫研究所的解剖報告來看,被告先用精密手法切割胞妹頭顱,再鹽漬,並以多層塑膠袋包裹、冷凍,是為了確認死者身分,此部分可佐證被告為謀取保險金,才費盡心思保存頭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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