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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光電子:本公司對於媒體報導說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20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5/202.公司名稱:不適用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等媒體6.報導內容:有關日亞化專利無效,本公司再度在日勝訴之報導。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億光在2011年9月5日向日本特許廳提起對日亞化學JP4530094專利無效審判請求。日前億光收到日本特許廳之勝訴審決通知。日本特許廳於2014年5月1日發出審決通知,認定日亞化該專利全部權利項無效,其無效的權利項包含白光LED的螢光粉濃度分布。對於該審決結果,億光表示,JP4530094為日亞化白光技術專利,本次遭日本特許廳審決無效,對億光意義重大,未來億光可望全面打開日本市場。億光指出多年來持續投入新產品、材料、製程的研發與設計,強化智慧財產權的布局,以提高產品的競爭力,並獲得廣大客戶的支援。億光再次重申尊重智慧財產權之一貫立場,並將全力捍衛客戶及股東權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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