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殘左掌詐保 判免賠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某金屬工程公司前業務經理吳立福,97年自導自演忍痛將左手伸進沖床機具,自殘左掌,欲向11家保險公司詐領6350萬元意外、殘廢理賠金,被依詐欺罪判刑1年2月定讞。他先前提告要求其中3家保險公司理賠832萬元,台北地院昨判吳男敗訴。可上訴。

吳男在刑事偵查、審理期間控告國泰產險、泰安產險和元大人壽3家保險公司,追討832萬元理賠金。台北地院認定吳男是業務員,不是作業員,工作風險不高,沒理由負擔每年20萬元保費;且短時間內連續投保鉅額保險、事發過程等,都有諸多悖於常理的疑點,無法充分證明輾掌是外來突發意外,應排除適用保險合約,因此判3家公司不需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