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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失能者誰照顧? 張文瑜:現行喘息服務規定無理

台灣好新聞/ 2014.05.16 00:00
記者高爾辰/桃園報導

縣議員張文瑜16日在縣政總質詢時指出,針對現行規定喘息服務被照顧者須年滿50歲以上才可申請,但對於50歲以下的失能者,照顧者常常是由年邁的父母負責照料。一般而言,年長者才是需要被照顧的族群,如遇上此情形,卻因不符合申請規定,致使年長者反而需面臨自己不被照顧卻需照顧人的困境,盼縣府重視該問題。

縣長吳志揚答詢時表示,現行規定是全國統一的標準,針對張議員提出的問題,可能要用其他制度或另建立相關制度來解決,吳縣長認為,可結合縣內慈善、安養機構等資源,由他們協助扮演照顧失能者的角色,讓年邁的照顧者也有喘息的空間。

張文瑜議員並建議,桃園縣的育兒津貼能比照台北市辦理,盡量杜絕浮報工程弊病,把錢用在縣民福利上。對此吳縣長指出,桃園縣的生育津貼從3千元到1萬元不等,但政府照顧小孩,並不僅只是出生的時候給予補助而已,而是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讓小孩可以快樂成長;且桃園縣也有很多福利制度是台北市及新北市所沒有的,支票不能亂開,日後福利就算不是全國最優也一定會升級。

張議員並建議桃園縣的守望相助隊在桃園縣升格後應統一制服,使易於辨識;另外並建議在各地公園設立自行車停放裝置。吳縣長表示,守望相助隊的訓練也應制度化,如有相關預算皆會編列在警局;另升格後會將道路、公園及路燈等標準依照直轄市等級進行規劃,讓桃園縣的景觀及都市發展能朝直轄市等級的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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