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市長郝龍斌坦言,市府節能做得不錯,但忽略了基本費,將請秘書處與環保局組成節電專案輔導團隊,並算出合理的「契約容量」,就節電部分再做進一步檢討。
即將進入夏季用電高峰,議員汪志冰調閱台北市民政局、衛生局、警察局等所屬的三十五個單位今年四月用電情形,發現有十個單位用電剩餘容量占契約容量的一半以上,其中,市警局中正二分局浪費電費六十九%居冠。
汪志冰說,每月繳交的電費中,除了依據用電度數收取的「流動電費」,還有按「契約容量」收取的固定基本費,而基本費的概念與行動電話月租費類似,在契約額度內無論使用率多低,仍要繳交固定費率,除非調整契約,否則費用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