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聯華電子公司申報發行103年度第1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總額上限新台幣50億元,因申報書件不完備,於5月14日補件。
因此,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自完成補件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聯華電子公司申報發行103年度第1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總額上限新台幣50億元,因申報書件不完備,於5月14日補件。
因此,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自完成補件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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