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3/05/152.違規情形:金管會來函針對國泰人壽99年間買進連結超額死亡再保險責任外幣債券商品一案,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一、103.03.10收受金管會就99年間買進連結超額死亡再保險責任外幣債券商品一案之陳述意見通知書,即於法定期間內函覆陳述書。二、金管會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4.預計改善措施:子公司將依照處分文內容處理。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