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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囤屋 財長張盛和:自用住宅最多3戶為限

NOWnews/ 2014.05.14 00:00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14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未來可適用房屋稅1.2%最低稅率的自用住宅將以3戶為限,而且要符合無出租、無營業、限本人及提供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

立法院財委會今審議菸酒管理法修正草案,但自住及非自住房屋定義及標準,仍是立委關注焦點,尤其財政部認為,自住房屋夫妻只限1戶,外界意見很多。

對此,張盛和指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及買給直系親屬居住的房屋,都可視為自用住宅,而且要適用自住房屋稅率,最多以3戶為限。依據統計,去年國內擁有3戶房屋者,約有71萬5千戶,占全體756萬戶的比重,不到10%,而擁有2戶房屋者,約有299萬戶

不過,立委也詢問張盛和有幾間房子,張盛和回應,有3戶,被立委質疑自住房屋總戶數上限3戶,是否是為自己量身設定的「張盛和條款」?張盛和則說明,並沒有把自己考量在內,雖然自己有3戶房屋,但因太舊原本就不用繳稅,已好幾年沒有收到房屋稅的稅單。

也有立委認為,自住房屋限3戶會不會太寬鬆?張盛和說,不是有3戶房子都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若出租或營業即不算自住,要課較高的非自屋稅率1.5%至3.6%,而且只有自己或配偶持有,買給直系親屬居住,才能適用自住屋稅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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